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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提高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
2018-10-30 17:25:00
为加快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,切实保障和提高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质量,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,市政府决定提高我市90周岁以上老人的高龄补贴标准。从2016年4月1日起,具有我市户籍且年龄在100周岁(含)以上老人的高龄补贴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(提高50元),90周岁(含)以上不满100周岁老人的高龄补贴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元(提高20元),80周岁(含)以上不满90周岁老人的高龄补贴最低标准暂不调整,仍为每人每月25元。
今年,市委市政府还将提高9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工作纳入了2016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,切实保证该项工作落到实处,我市高龄补贴制度将进一步加强与社会保障、社会救助、社会福利等制度的衔接,形成有效对接、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,有效解决高龄老人的基本民生问题。
(福慈科 唐何军)